6月23日,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论述及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相关内容。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党委书记、院长郑绍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上,学院法律顾问单位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丁昊律师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辅导学习。他指出,教育法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基础。此次教育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教育基本法律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
党委委员、副院长高洁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内容,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相关内容。她指出,铭记历史,才能深刻了解过去、全面把握现在、正确创造未来。及时总结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经验,并不断学习,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方法。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教育法,加强教育引领。新修改的教育法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健全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推动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教育法修订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将新修改的教育法学习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破解学校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将新修订的教育法思想贯彻落实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要深入了解加强党对教育事业领导的历史与现实意义,结合“十四五”规划,推进学院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明确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全面科学认识党史,从党的发展历程中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坚定理想信念。要讲好党史故事,特别是新时代的故事,以此教育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坚定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要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思政课教师要深入研读《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从书中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评价和解读历史,提高专业教学水平。
会上,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琳,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韩玉霞,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闫世伟针对学习内容作了交流发言。
(办公室/供稿;高鸿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