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保障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从2017年2月25日开始,学院党委启动了对二级单位(系、部、处、室中心)专项巡察工作。

学院党委第一巡察组开展内部巡察工作
本次巡察分自查自纠和巡察整改两个阶段进行。在2月25日至3月17日期间,学院各二级单位对照《学院党委内部巡察工作方案》的内容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从3月18日开始,学院巡察领导小组分八个小组分别对采矿工程系等7个教学系部、组织部等10个职能部门开展了巡察工作,巡察小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受理信访等方式,重点巡察了各二级单位从2014年至2016年三年期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学院党委、行政决策,推动学院发展,履职尽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特别是纠正“四风”的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生活作风等八方面的情况。

学院党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内部巡察工作
今年3月份,省教育厅党组、高校工委受省委的委托对我院开展了巡察工作。学院党委开展对二级单位的巡察,就是根据省教育厅党组、高校工委巡察工作的精神,对我院自身做的一次全面体检,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监督重点,发现问题,以查促改,规范和改进各项工作。本次学院内部巡察工作结束后,学院党委将对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具体反馈巡察情况。
(监察审计处/图文;朱建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