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购房办理提取公积金程序
(3)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省资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4)凭已审核以上材料及身份证到庆阳路建设银行提取本人公积金。
(2)财务人员持学院批准退休文件及身份证?退休证到省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到指定银行领取退休公积金。注(审批时间较长,待办理完后,通知本人到财务处取款)。
(1)申请人向省资金管理中心领取《个人购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带身份证?收入证明?户籍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已交30%以上购房款发票,到庆阳路建设银行查申请人的公积金累计余额;
(4)以上材料交省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通知本人放贷。
备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南关什字国贸写字楼(18楼) 业务咨询电话:(8461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