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党费工作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教工党员党费(2017年1月—6月)缴纳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2017年1月—6月在职教工党员、聘用工党员、离退休
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情况及金额。
二、缴纳标准
1.在职教工党员每月以2017年1月份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党费计算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个人所得税。
2.聘用员工党员每月按1元交纳党费;学生党员每月按0.2元交纳党费。
3.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公示时间
2017年3月21日至3月28日。
请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向所属党员传达党费收缴金额,如有异议,请与组织部联系,党员每月5日前须交纳当月党费。
联系人:方龄萱 马赟琮
联系电话:18993111677 18009315791 0931-8491003
附件:1.2017年在职教工党员党费(2017年1月—6月)交纳登记表
2.西校区党支部2017年离退休党员党费(2017年1月—6月)交纳登记表
3.气象局党支部2017年离退休党员党费(2017年1月—6月)交纳登记表
中共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委员组织部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