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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0日 09:24 作者: 点击:

来源:甘肃省科学院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具体项目类别请查阅《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

2、2021年项目申请详细要求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发布的《2021年度项目指南》,科研开发处已订购纸质版指南,将在到货后下发各单位。

3、院属各单位申请人原则上应以甘肃省科学院为依托单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注册依托单位仍有效的可继续以所在单位为依托单位申请基金项目。

4各单位项目申请人于2021年1月15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ISIS系统在线撰写项目申请书,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及时联系所在单位管理员申请开户。

5、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及相关项目类型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按照各类项目规定及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撰写项目申请书、编制项目预算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6、项目申请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

7、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8、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9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10根据院里工作安排,申请人应于2021年3月12日前在ISIS系统中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相关附件,以便于依托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工作。逾期提交申请书的,依托单位不对项目形式审查负责。

二、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保证内容真实性与数据准确性,不违反科技安全及保密规定。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项目资金决算表填写说明,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有合作单位的应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依托单位应当于2月22日前组织科研、财务部门清理项结题项目账目与资产,审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3月1日16时前必须在线提交审核后的结题材料。

5、结题/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电子化在线提交后,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报依托单位。

三、项目进展报告、年度管理报告及应退结余资金情况。

1、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21年1月12日前提交依托单位审核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年度管理报告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管理报告》,于2021年4月1日零时—4月15日16时期间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3、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依托单位按照《关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20〕87号)的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7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于2021年1月15日-4月15日(16时以前)期间提交电子材料,并提交纸质材料。

四、其它

1、《2021项目指南》将于2021年1月初发行,可在基金委网站查阅。

2、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

3、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甘肃省科学院科研开发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