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民法总则与教育机构责任》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
7月3日上午,学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召开理论学习会议,党委中心组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在会上听取了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王富祖律师作的题为《民法总则与教育机构责任》的讲座,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党委书记芦维忠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王富祖律师的讲座主要从《民法总则》的背景、目的、内容三方面入手,深入浅出,浅显易懂。他深刻分析了教育机构责任在《民法总则》中的体现,详细阐释了民法中对教育机构责任的具体落实,同时他对社会热点的案例进行了法律层面的实证讲解。

王富祖律师作讲座
与会领导强调,学习《民法总则》既关系学院办学治校,也与广大师生的生活与工作息息相关,各系部要把学习《民法总则》作为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通过具体的学习活动,帮助师生员工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王宇/图文;韩玉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