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部队定向培养士官院校
甘肃省政府、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省部共建院校

冶金工程系举办“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17:30 作者:sy 点击: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5年12月4日冶金工程系举办了系列活动,宣传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弘扬依法治国的精神。
早晨7:40全体师生面向国旗隆重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伴随庄严的义勇军进行曲,师生的誓言随着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宣誓现场
升旗仪式
中午12:30,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毛胜利副庭长莅临学院作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主题讲座。
讲座现场
毛胜利副庭长从宪法讲起,结合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事例,生动形象地阐释了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他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讲座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掷地有声。落实依宪治国,必须使宪法真正成为塑造人们行为和观念的力量,必须摒弃一切违反宪法的现象,强化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此次讲座告诫了同学们一定要做法律的践行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公民;要做《宪法》的维护者,维护《宪法》权威,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做法律的宣传者,为构建和谐社会、为国家的法治化建设贡献力量。
同学们纷纷表示,将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在学习和生活中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
同学观看《宪法》宣传栏
梁瑞/文;汉磊、刘文博/图;赵培植/审稿;何金亮/核稿